2020年12月20日,黄山欣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根据《松木安全利用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公示时间为:2020.12.25-2021.1.19。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欣鹏包装有限公司位于黄山市歙县徽城镇南源口村,投资500万元建设松木安全利用处理项目,该项目主要从事木制品制造,项目占地面积约12625.33平方米,建设3栋车间(2#车间2F建筑面积约5562m2,1#车间2F建筑面积约1800m2,3#车间建筑面积约3400m2,1#车间租赁给黄山欣民新能源有限公司,2#车间2F约1500m2租赁给黄山奥威诺木业有限公司)、棚库面积约1600m2 (租赁给黄山欣民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宿舍楼建筑面积1721m2、烘房80m2、锅炉房100m2(锅炉拆除)。项目年加工生产木托盘、包装箱9000方。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欣鹏包装有限公司2020年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写了《松木安全利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4月20日取得了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黄山欣鹏包装有限公司松木安全利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歙环字【2020】33 号),2020年8月进入竣工调试并着手开展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黄山欣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松木安全利用处理项目环评预计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其中废气治理措施28.5万元,废水治理措施6万元,噪声治理措施1万元,固废治理措施0.5万,其他措施2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7.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主体工程(3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烘房及锅炉房。)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验收的规模为年加工生产木托盘、包装箱9000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项目环评中原先使用的锅炉现已停用,于2020年11月12日获得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报废注销。现供热改用热泵供热,使用电能,不再使用生物质颗粒。不属于重大变更。
不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灌溉周边树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废气和工艺粉尘,项目现锅炉已停用,无锅炉废气。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油烟专用排放管道排放,项目工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厂房内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85~90dB(A)之间,噪声源设备在采取消声减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且置于室内。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可以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边角料统一收集后送至黄山欣民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综上,本项目固废都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主要为木制品加工,无需采取化学生产类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生产车间经混凝土浇筑,采取一般防渗。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实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灌溉周边树木。
满足环评及批复中建设要求建立。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油烟专用排放管道排放,项目工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于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出口设置污水排放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污水排放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中要求限值,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在工艺粉尘废气排气筒上设置废气排放检测点位,在食堂油烟管道出口设置检测点位,厂界设置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工艺粉尘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厂界下风向监测点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达标处理。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未规定总量控制指标中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现阶段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及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设备隔音降噪管理,做到噪声稳定排放。
2、安排专人负责厂区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加大对环保设施维护的频率。
3、对各项处理设施加强管理和人员培训,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维护巡视制度,完善运行维护记录,保证稳定达标排放。
http://www.huazehb.com/uploads/soft/210113/2_161123719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