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嘉亿建筑垃圾回收制砂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10-23
根据《建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黄山嘉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制砂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19年9月6日-2019年10月10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嘉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徽州区城东工业园,收购徽州区城东工业园原黄山宇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地块,投资4750万元新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制砂项目”,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现阶段投资3000万元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制砂项目一条线,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嘉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徽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制砂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黄山嘉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6月30日黄山市徽州区环境保护局对项目以“徽环建函[2018]60号”批复。2019年6月,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对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
3、投资情况
黄山嘉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制砂项目,项目(现阶段)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其中废水治理措施170万元,废气治理措施100万元,噪声治理措施6万元,固废治理措施2万,绿化及生态措施2万元)。
4、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范围为:1、产品规模:年产25万m³建筑用砂;2、工程建设: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配电室;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消防系统等;环保工程:相关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收集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间喷淋抑尘、厂区道路洒水、卸料点抑尘以及厂内绿化。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徽州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废气主要为在制砂过程中产生粉尘、物料输送粉尘、物料装卸起尘、车辆动力起尘等。
制砂生产过程(给料、破碎、筛分等)在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且采购的破碎机、振动筛均为全封闭结构,同时车间内设置喷淋装置,对各个工序都进行喷淋抑尘,减少粉尘逸出。物料采用半封闭皮带输送,且原料粒径较大,粉尘排放较少。进行物料装卸的成品库房采用全封闭结构,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采取洒水抑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每天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清扫,运输车辆要求加盖篷布封闭运输。经过处理后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和建筑隔声等方式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
生产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污泥,磁选分拣出的磁性固废。沉淀池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售黄山市古墨徽派古建园林有限公司,磁性固废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结合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治理措施
在黄山嘉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污水总排口和沉淀池各设置一个点位进行采样检测,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的污水中pH、SS、COD、NH3-N、动植物油共5项指标2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治理措施
在黄山嘉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界的上风向设一个监测点,下风向设三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外1m进行噪
声监测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运营期四周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和磁性固废。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污泥外售黄山市古墨徽派古建园林有限公司;磁性固废外售资源回收单位。
5防护距离
项目设防护距离50m,经勘查,项目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