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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日处理480吨MVR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及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5-09-1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泰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增日处理480吨MVR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及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9月18日-2025年10月23日。2025年09月18日,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泰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增日处理480吨MVR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及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歙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歙县循环园鼎元污水处理现有公司厂区内投资建设“歙县循环园鼎元污水处理现有公司新增日处理480吨MVR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及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2024年10月12日歙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泰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运营管理,由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泰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办理该项目后续排污许可申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118°23′12.778″E, 29°51′0.715″N。项目新建1栋4层框架结构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912m2,新建原水池1座,1座3格分别为270m3、330m3、300m3,共900m3。购置的设备主要包括换热器类、容器类、泵类、动力设备类、公用工程配套设备、阀门类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歙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歙县循环园鼎元污水处理现有公司厂区内投资建设“歙县循环园鼎元污水处理现有公司新增日处理480吨MVR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及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2023年5月4日取得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歙环字[2023]26号)。2024年初,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变动,2024年5月重新编制了《歙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增日处理480吨MVR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及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2024年9月1日取得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歙环字[2024]55号)。
2024年10月12日歙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泰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歙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增日处理480吨MVR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及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进行运营管理,由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泰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办理该项目后续排污许可申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项目现已基本建设完全,项目建成后年日处理480吨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年回收工业盐12270吨,2025年4月23日修编《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泰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41021-2025-267-L,该项目2025年6月19日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1021095074917G002R。2025年6月,泰鹏公司委托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歙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增日处理480吨MVR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及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2017]4号),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布局、规模、污染物处理与排放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方案,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8月2日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监测,建设单位通过对该工程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检查,委托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据监测结果、环境管理检查情况及国家有关标准,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设计总投资2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总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1.5%,项目实际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其中废气治理措施2万元,噪声治理措施8万元,固废治理措施5万,其他措施18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1栋4层框架结构厂房,1座原水池。设备类包括换热器类、容器类、泵类、动力设备类、公用工程配套设备、阀门类及其他辅助设施等,验收处理能力为日处理480吨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年回收工业盐12270吨。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蒸发冷凝废水、真空系统置换排放废水、设备、地坪清洗水、循环冷却水置换排水,混合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再排至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练江。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预热、蒸发结晶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气以及危废间贮存废气,经管道收集后接入一期脱盐工程的三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酚类、环氧氯丙烷、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期间各种泵类、离心机、冷却塔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85~90dB(A)之间,噪声源设备在采取消声减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且置于室内。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可以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离心母液、老化树脂、在线废液和在线废液空试剂瓶,老化树脂、在线废液和在线废液空试剂瓶交由宁国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离心母液交由威立雅环境服务(淮北)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工人定期清理。项目危废间及一般固废暂存区已按标准化建设。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已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已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消防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设置事故闸。已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装备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根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要求已将应急物质配置到位;在生产中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已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已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项目废水总排口已设置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蒸发冷凝废水、真空系统置换排放废水、设备、地坪清洗水、循环冷却水置换排水,混合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再排至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练江。验收监测期间项目COD去除效率达到97.53%,氨氮去除效率达到94.93%,BOD5去除效率达到97.94%,总磷去除效率达到96.88%,总氮去除效率达到82.33%,环氧氯丙烷去除效率达到66.87%,双酚A去除效率达到98.97%,总有机碳去除效率达到96.83%,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去除效率达到95.03%,氯化物去除效率达到99.80%。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预热、蒸发结晶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气以及危废间贮存废气,经管道收集后接入一期脱盐工程的三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酚类、环氧氯丙烷、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项目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环氧氯丙烷和酚类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中限值,无组织产生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的排放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现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离心母液、老化树脂、在线废液和在线废液空试剂瓶,老化树脂、在线废液和在线废液空试剂瓶交由宁国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离心母液交由威立雅环境服务(淮北)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工人定期清理。项目危废间已按标准化建设。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现阶段)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出水口验收监测两天内的pH值在7.4~7.9范围之间,排放废水COD平均浓度为142.25mg/L,氨氮排放平均浓度为0.34mg/L,SS排放平均浓度为26.75mg/L,BOD5排放平均浓度为39.11mg/L,总磷排放平均浓度为0.01mg/L,总氮排放平均浓度为2.97mg/L,环氧氯丙烷排放平均浓度为8.25μg/L,双酚A排放平均浓度为187.5μg/L,总有机碳排放平均浓度为61.79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排放平均浓度为46.71mg/L,甲苯检出浓度均低于检出限,氯化物的排放平均浓度为97.63mg/L,废水排放口13种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满足鼎元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根据上表计算可知,COD去除效率达到97.53%,氨氮去除效率达到94.93%,BOD5去除效率达到97.94%,总磷去除效率达到96.88%,总氮去除效率达到82.33%,环氧氯丙烷去除效率达到66.87%,双酚A去除效率达到98.97%,总有机碳去除效率达到96.83%,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去除效率达到95.03%,氯化物去除效率达到99.80%。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预热、蒸发结晶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气以及危废间贮存废气,经管道收集后接入一期脱盐工程的三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酚类、环氧氯丙烷、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项目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环氧氯丙烷和酚类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中限值,无组织产生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的排放要求。
本项目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 m,验收期间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离心母液、老化树脂、在线废液和在线废液空试剂瓶,老化树脂、在线废液和在线废液空试剂瓶交由宁国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离心母液交由威立雅环境服务(淮北)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工人定期清理。项目危废间已按标准化建设。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增日处理480吨MVR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及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建成后,项目废气排放口属于一般排放口,无需申请总量,环评文件中企业排放量VOCs为0.173t/a,企业于2025年6月19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证,企业废水排放口需要许可排放量:COD为267.9124t/a(对应浓度3000mg/L),NH3-N为8.9304t/a(对应浓度100mg/L),总磷为0.7144t/a(对应浓度8mg/L),总氮为13.3956t/a(对应浓度150mg/L)。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项目实际排放量如下:COD排放量12.7035t/a,氨氮排放量为0.0305t/a,总磷为0.0012t/a,总氮为0.2651t/a,DA001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为0.067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及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项目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附件:《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泰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增日处理480吨MVR环氧树脂生产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及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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