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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东临溪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5-11-0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东临溪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0月29日,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东临溪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休宁县东临溪镇东临溪村巴坑坞,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东临溪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项目,项目实际投资1000万元,建设1栋生产车间(占地面积约3000m2),购置鄂式破碎机、给料机、振动筛等设备,配套供电、环保处理等设施,现阶段已基本建设完全,形成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委托黄山华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临溪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4年3月取得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以《关于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东临溪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休环审函〔2024〕3号)予以审批,项目2024年3月开始施工建设,项目于2025年8月竣工完成,2025年8月进入竣工调试并着手开展验收工作,2025年9月,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东临溪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2017]4号),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布局、规模、污染物处理与排放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方案,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和23日开展了现场采样、监测及调查,根据监测及调查结果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5年4月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41022MA2U490C28002Y。2025年10月编制完成了《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三)投资情况
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东临溪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为52万元,其中废气治理措施25万元,废水治理措施15万元,噪声治理措施5万元,固废治理措施5万,环境风险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的范围:1、产品规模: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项目,2、工程建设: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等;储运工程:仓库;环保工程:相关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包括主体工程(1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本项目辅助工程办公楼、原料库目前尚未建设,且后期也不会建设,原料堆放区洒水抑尘,且使用的统料与石灰岩,颗粒粒径较大,产尘量较小;中破工序设有喷头喷淋、湿式作业,物料含水率较大,基本无粉尘产生,其余内容建设与环评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污水设有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就是投料粉尘以及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内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窗、消声装置等。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是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污泥底泥,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污泥底泥收集后外售黄山市徽州区华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废机油空桶收集后交由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已进行分区防渗,根据环境风险物质及风险源已配备应急物资,建立了健全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企业2025年10月编制完成了《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备案。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实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大气环境
项目废气主要就是投料粉尘以及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排放口产生的颗粒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废气排放口高度为15m。
未被收集的废气作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期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的最高浓度为0.278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水环境
项目污水设有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
已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减声降噪措施后,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是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污泥底泥,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污泥底泥收集后外售黄山市徽州区华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废机油空桶收集后交由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污水设有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就是投料粉尘以及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排放口产生的颗粒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废气排放口高度为15m。
未被收集的废气作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期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的最高浓度为0.278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已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减声降噪措施后,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是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污泥底泥,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污泥底泥收集后外售黄山市徽州区华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废机油空桶收集后交由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未规定总量控制指标中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及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
附件:《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东临溪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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