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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1-06-07
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6月5日,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根据新建年产10万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竣工环境验收报告修改完善,于2021年6月7日开始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1万元)在歙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区投资新建年产10万吨利用废铝生产铝锭项目,本项目年工作日330天,日生产小时数为 24小时,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制,年生产时间为7920小时。
本次验收建设内容:①1#生产车间为1栋1层占地面积6468m2生产车间,布置生产区、成品堆放区(成品仓库)、原料堆放区( 原料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安装70T蓄热式矩形炉1台(兼做精炼炉) 50T蓄热式矩形炉1台(兼做精炼炉)、8T回转炉1台、炒灰机2台、铸锭机2台、叠锭机器人2台、冷灰机3台等。②2#生产车间为1栋主体1层,占地面积2915.5㎡,布置生产区、原料暂存区(原料仓库)、铝灰暂存区(铝灰仓库)和办公区,生产区安装料仓1台、缓存料仓1台、铝灰筛分机2台、球磨机2台、U型螺旋输送机2台、密闭式裙边输送机1台及了台斗式提升机等。③废气处理:蓄热式矩形炉采用低氨燃烧器燃烧天然气,1#生产车间熔炼废气经蓄热体急冷后与环境集烟系统收集的扒渣废气、回转炉废气、炒灰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大口径集气罩收集的冷灰机粉尘一并进入重力沉降室+电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球磨和滚筒筛分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办公区屋顶排放。④废水治理: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产生的废水和收集的初期雨水(收集池200㎡) 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建设混凝沉淀池一座(有效容积为20m³)、反渗透处理系统1套(处理规模为1. 0m³/h)、蒸发结晶器1套(处理规模为2.0m³/d), 其中碱喷淋混凝沉淀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碱喷淋用水,反渗透浓水蒸发结晶处理,铸锭冷却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铸锭工序,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排入循环经济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⑤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降噪、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⑥风险防范: 1座有效容积约320m³事故应 急池和相应的管网,分区防渗措施。⑦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消防、循环冷却水系统。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歙县四方能源再利用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新建年产10万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0年3月26日取得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黄环函[2020]43号),2020年9月项目主体单位变更为“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法人方涛。2020年4月开始开工建设,2021年3月基本建设完成,并申请排污许可证,2021年4月12日取得该项目排污许可证,2021年4月24-26日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项目从立项至试生产过程无环境投诉、违法或者处罚记录,
3、投资情况
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1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本项目于2020年3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本项目在开展环评工作时,铝灰参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铝灰不属于危险废物,作为一般固废外售。2021年1月1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铝灰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于危险废物,HW48-321-026-48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和HW48-321-034-48铝灰热回收铝过程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冶炼和再生过程烟气(包括: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灰铝灰需要按照危险废物在厂管理,在利用过程属于豁免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生产过程产生的铝灰交由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利用。
2、歙县四方能源再利用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新建年产10万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0年3月26日取得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黄环函[2020]43号),2020年9月项目主体单位变更为“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项目铝合金锭和铝合金棒生产仅在最后浇铸环节因模具形式不同,导致产品规格不同,其他生产环节及产污均一致,因此,将3万吨铝合金棒产品改为3万吨铝合金锭产品,项目总产能不变,不会增加不利环境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1)碱液喷淋废水,运营期产生的碱液喷淋水经混凝沉淀池+反渗透+蒸发结晶处理,反渗透产生的水回用于碱液喷淋,不外排;结晶蒸发废水自然排放。
(2)铸锭冷却水、冷灰机冷却水,铸锭冷却水属于直接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冷灰机冷却水属于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3)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粪化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污水排放口设置切换阀。
(4)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进入200m³初期雨水池,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碱液喷淋,不外排。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配套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满足验收要求。
2、废气
(1)1#车间,熔炉废气、回转炉废气、炒灰机废气、冷灰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进入重力沉降室+电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2)2#车间,铝渣进料仓、1#球磨机、1#滚筒筛分机进料、出料口设置粉尘收集装置,产生的粉尘收集送入1#布袋除尘器,2#球磨机和2#滚筒筛分机进入2#布袋除尘器处理,2#车间布袋除尘器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气筒高度15m。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主要生产设备、空压机、风机等,其声压级范围在 70~90dB(A)之间。噪声控制措施如下: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生产设备设置单独基础,并设减振垫,以防止振动产生噪音,墙体隔声,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利用绿化植物吸收噪声;加强道路及厂房周围绿化,种植高大树木。
4、固废
本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厂内危险废物主要为片碱包装袋、废活性炭、铝灰,同时沉淀池沉渣、结晶盐开展危废鉴定前按照危废管理。项目对片碱包装袋、废活性炭、铝灰和沉淀池沉渣、结晶盐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贮存,确保不相容的废物不混合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厂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室,并对地面作防渗防腐处理;各种危险废物单独的贮存罐均防腐防漏密封,不相互影响。
项目在1#生产车间设置1个危险固废临时暂存场所,面积为6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运往危废临时存放场所统一贮存,可有效防止危废分散贮存所引发的二次污染问题。
项目建设单位拟在厂区 2#生产车间设铝灰暂存间一座,占地470㎡,铝灰集中暂存于铝灰暂存间。铝灰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 2013 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回收铝灰采用袋装后存于暂存间内,满足临时暂存要求。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
本项目已编制《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报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按照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要求,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定期安排安全、环保宣传培训,加强企业员工环保意识。
(2)本项目设置两个废气排放口(DA001和DA002)、一个废水排放口DW001个一个雨水排放口YS001。废水排放口DW001和雨水排放口YS001分别设置切换阀,便于后期监测取水,废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设置满足规范要求。
本项目根据环评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废气自动监测装置,1#车间在废气排放口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装置,设备名称:烟气在线分析仪,监测含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温、压、流、湿、氧因子,2#车间废气排气筒安装烟气在线分析仪,监测含烟尘、温、压、 流、湿、氧。按照环评审批文要求,需要与环保审批部门联网,后期需要根据实际条件,在满足联网的条件下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我单位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4-26日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1)废水
本项目废水碱液喷淋废水、铸锭冷却水、冷灰机冷却水以及生活污水,碱液喷淋废水目前循环使用,暂未处理,铸锭冷却水和冷灰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厂区废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中污染物pH6.51-6.72、COD512-560mg/L、BOD5131-144mg/L、NH3-N19.1-21.7mg/L、SS92-113mg/L、总氮21.1-22.9mg/L、动植物油0.32-0.46mg/L、总磷2.51-2.71mg/L、石油类0.29-0.44mg/L,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2)废气
有组织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二噁英、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氟化物,1#车间废气经收集送入重力沉降室+电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二氧化硫<3mg/m³、处理效率为99.98%。氮氧化物8-10mg/m³、处理效率为16.92%,氯化氢2.02-2.31mg/m³、处理效率为25.05%,颗粒物7.9-9.4mg/m³、处理效率为91.67%,锡及其化合物<0.01ug/m³、镉及其化合物<0.004ug/m³、二噁英0.0013-0.036ngTEQ/Nm³)、处理效率为98.85%,铬及其化合物<0.004ug/m³、砷及其化合物<0.005ug/m³、铅及其化合物0.003ug/m³、氟化物<0.5ug/m³;2#车间粉尘经收集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7.6-9.2mg/m³。本项目1#车间熔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废气中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二噁英、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浓度以及单位基准排气量均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食堂油烟经收集送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12-1.56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2.0mg/m³,达标排放。
(3)噪声
本次验收监测在厂区四周设置噪声监测点位,昼间53-56dB(A)、夜间43-49dB(A),项目四周厂界噪声监测值达到所应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试生产期间,铸锭冷却水池、混凝沉淀池沉渣、片碱包装袋和废活性炭暂未产生,片碱包装袋和废活性炭已纳入危废处置协议,铸锭冷却水池、混凝沉淀池沉渣待产生后,鉴定前按照危废管理和处置,鉴定后根据特性判断其处置方式;铝灰产生后收集暂存在2#车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在地下水上游、厂区内、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可知,地下水上游、厂区内、下游地下水控制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6)土壤
本项目在验收期间在初期雨水池、混凝沉淀池以及1#车间南侧分别设置土壤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和表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他项目)中二噁英,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基本因子和特征污染物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7)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环评文件、总量控制文件以及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限值可知,本项目颗粒物、SO2、NOx、氟化物、HCl、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由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值颗粒物10.18t/a、二氧化硫0.34t/a、氮氧化物7.45t/a、氟化物0.58t/a、氯化氢2.65t/a、铅及其化合物0.0076t/a、铬及其化合物0.00665t/a、砷及其化合物0.0038t/a、镉及其化合物0.00048t/a,可知,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6.7611t/a、氮氧化物6.83t/a、氯化氢1.56t/a,SO20.0024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碱液喷淋废水、铸锭冷却水、冷灰机冷却水和收集的初期雨水不外排,碱液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反渗透+蒸发结晶处理后,收集的水回用于碱液喷淋,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作为碱液喷淋补充用水;铸锭冷却水、冷灰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达标排放。满足验收要求。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1#车间产生的熔炼烟尘、回转炉粉尘、炒灰机粉尘、冷灰机粉尘以及2#车间产生的球磨机粉尘和滚筒筛分机粉尘经收集送入对应除尘器设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并通过对应排气筒排入大其环境;未收集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排入外环境。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送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达标排放。满足验收要求。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内,安装减震基础,根据验收期间噪声监测报告可知,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设备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四周厂界噪声监测值达到所应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达标排放。满足验收要求。
(4)固废
设置两处危废暂存场所,其中一处占地62㎡,优于堆放废活性炭。片碱包装袋、蒸发结晶体、混凝沉淀池污泥和铸锭冷却池泥渣;生产过程收集的铝灰和除尘设施收集的铝灰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2#车间,后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或者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原料包装袋收集外售。本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满足验收要求。
(5)地下水
本项目设计污染地下水的区域均落实防渗措施,运营期间,地下水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生产期间对周边地下水未产生影响,满足验收要求。
(6)土壤
本项目厂区生产区域地面基本全部硬化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在土壤可能收到污染物区域设置采样点位,分析土壤是否受生产影响,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周边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生产期间对周边土壤无影响,满足验收要求。
(7)环境防护距离
经现场实地勘察,项目厂区东侧厂界外95m、南侧厂界外44. 5m、西侧厂界外79.3m、北侧厂界外94.4m,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建设过程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截止验收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排放,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限值,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排放浓度计算可知,废气中预测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性质、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生变化;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未造成周边生态破坏。项目建设及设备调试期间未收到相关投诉等事件发生,整体建设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满足验收条件。

歙县四方再生铝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利用废铝生产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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