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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伟创石材有限公司道路水稳搅拌站和矿山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2-02-1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伟创石材有限公司道路水稳搅拌站和矿山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14日。
2021年11月13日,黄山伟创石材有限公司根据《道路水稳搅拌站和矿山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伟创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东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区南侧,性质为新建项目,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水稳料10万吨和产品砂40万吨,工程组成主要为主体工程: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水泥筒库、制砂原料库、水稳料生产线、制砂生产线,年产水稳料10万吨和产品砂40万吨;主体工程: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辅助工程:水泥筒库、制砂原料库;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噪声防治、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废气治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伟创石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对“道路水稳搅拌站和矿山废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委托合肥颖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1月9日以徽环建函[2020]16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2021年9月竣工,项目于2021年11月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办理并取得登记回执。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期间项目进行调试,2021年10月,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及违法记录。
(三)投资情况
黄山伟创石材有限公司环评预计投资为700万元,环保投资为27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9.1%,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4万元(其中废气治理措施245万元,废水治理措施20万元,噪声治理措施5万元,固废治理措施4.5万,绿化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9.1%。
(四)验收范围
项目为整体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水稳料10万吨和产品砂40万吨。项目验收范围为: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水泥筒库、制砂原料库、水稳料生产线、制砂生产线,年产水稳料10万吨和产品砂40万吨;主体工程: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辅助工程:水泥筒库、制砂原料库;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噪声防治、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废气治理。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灌溉,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无废水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水泥筒库呼吸废气、水稳搅拌粉尘,水泥筒库密闭,粉尘经顶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顶部呼吸口排放(15m),水稳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制砂工序筛分破碎工段通过喷淋装置抑尘无组织排放,水稳骨料配料仓上方采用水喷雾设施,上料粉尘喷雾抑尘无组织排放,厂区地面硬化,车辆限速,定期洒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有效降噪。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厂区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固废主要为沉淀池的污泥压滤泥渣,交由东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区用于土地回填。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根据项目已按照环评和批复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要求。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实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废水治理设施为三级沉淀池、化粪池,满足环评及批复中建设要求建立。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水泥筒库呼吸废气、水稳搅拌粉尘,水泥筒库密闭,粉尘经顶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顶部呼吸口排放(15m),水稳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制砂工序筛分破碎工段通过喷淋装置抑尘无组织排放,水稳骨料配料仓上方采用水喷雾设施,上料粉尘喷雾抑尘无组织排放,厂区地面硬化,车辆限速,定期洒水。
水泥筒库处理设施前端不具备采样条件,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水稳搅拌废气处理效率约为73%,废气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厂区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固废主要为沉淀池的污泥压滤泥渣,交由东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区用于土地回填。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生活污水依托原有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外排。
2、废气
1#、2#水泥筒仓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8.2mg/m³和8.4mg/m³,小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规定的10mg/m3,达标排放;3#水稳搅拌排气筒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7mg/m³,小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规定的10mg/m3,达标排放。水稳搅拌废气处理效率约为7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88mg/m³,小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规定的0.5mg/m³,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项目仅进行昼间生产,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昼间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污泥压滤泥渣产生量分别为205吨和207吨,运至东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区回填;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8.5kg和8.8kg,厂区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行业为非金属矿采选业、水泥制品制造,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项目环评批复未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不外排,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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