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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徽州区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铝材喷涂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5-04-2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市徽州区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铝材喷涂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20日。2025年4月19日,黄山市徽州区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根据《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铝材喷涂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市徽州区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在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富山路1号租赁黄山互创实业有限公司厂区1#厂房1楼西北侧区域和3楼西北侧区域,办公区位于互创新建的综合楼内,1楼西北侧区域作为仓库,3楼西北侧区域作为生厂区。设置现代化氟碳漆(粉)铝板集中喷涂生产线,包括预处理区、喷涂区、烘干区等,项目可实现年处理铝板6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10月,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编制《黄山市徽州区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铝材喷涂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10月15日取得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徽环建函[2024]17号),2024年12月,企业申报了排污许可证,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1004MAD6CCU72U001P),并于2025年4月,项目正式投入生产,黄山市徽州区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委托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和3月8日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黄山市徽州区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铝材喷涂线项目实际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2万元(其中废气治理措施175万元,废水治理措施30万元,噪声治理措施5万元,固废治理措施12万,其他污染防治措施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3.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的范围:1、产品规模:年处理铝板60万平方米;2、工程建设:1条前处理线、1条喷漆线、1条喷粉线,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废气、废水处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混凝沉淀”的处理工本项目生产废水为预脱脂及脱脂废水、钝化废水、水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喷淋塔更换水,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SS、NH3-N、石油类、LAS,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t/d,工艺采用“隔油+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COD、BOD5、SS、NH3-N、TP、TN,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1)喷塑粉尘处理措施
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是喷涂过程中未附着的塑粉,未附着的塑粉先经设备自带的“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回收利用,尾气经25m排气筒排放。
工作原理:喷涂时,当喷涂粉末经喷涂室下端回粉管道被送至旋风除尘器分离器后,90%的粉末经旋风除尘器分离器的下端出料口进入粉料实现初步回收。尾气旋风分离器的从上端口被引入不带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粉作为危废处置。
(2)漆雾颗粒处理措施
涂料喷涂施工过程中,喷漆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漆雾”,如果不加治理,废气中的喷漆雾干固后就会形成“颗粒物”排放,同时过喷漆雾中溶剂的挥发还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一般情况下,喷涂废气的治理,都是先设法除去其中的“漆雾”,然后再进一步去除其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漆雾去除的干净与否,直接影响后续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效果。
“喷漆雾”的治理技术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湿式净化法,另一类是干式净化法。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静电捕集方法,可以称之为“半干法”,但采用较少。本项目结合工艺需求,采取湿式净化法去除漆雾,采取2级除尘,首先是利用喷漆室内自带的水帘去除过喷漆雾,水帘去除过漆雾后再通过喷淋塔进一步去除。
(3)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措施
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指出“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结合本项目实际生产加工,由于本项目喷漆工段采用常温、大风量风机,有机废气浓度相对较低;固化烘干热风炉采用直燃式供热,含氧量响度较高,有机废气浓度相对较小。综上,本项目选择使用“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装置”去除喷漆、固化等工序产生有机废气。
(4)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通过特殊设计的燃烧器结构以及通过改变燃烧器的风煤比例,将空气分级,燃料分级和烟气再循环降低NOx浓度,以尽可能地降低着火氧的浓度,适当降低着火区的温度达到最大限度地抑制NOx生成的目的。
(5)防护距离
本项目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m,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期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优先选用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布设各噪声设备的位置;
(2)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减震器、弹性支撑等措施;
(3)产生噪声大的设备放置在单独构筑内,墙体使用吸声材料,通过隔声、吸声减少噪声强度;厂区加强绿化,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以起到降噪的作用;
(4)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沸石分子筛、废过滤棉、油性漆渣、废包装桶、槽渣、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塑粉、污泥,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黄山市城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种类主要包括HW08、HW12、HW17、HW49四大类;形态包括液态、半固态、固态。
项目建设1处10m2危险废物暂存库,其贮存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需求。
本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废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危废管理台账,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五)地下水、土壤
为防止工程实施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从原料和产品储存、生产过程、污染处理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渗入地下水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
(六)环境风险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项目事故状况下需要收集的废水主要为消防废水,建设1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约320m3;可以满足项目事故状况的废水临时储存需要。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废水分批次将事故池排放的废水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并入污水处理厂总排口至徽州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项目在建立完善的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基础上,且落实相应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后期加强应急演练后,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状况下的不利环境影响。
本项目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进行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七)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根据2025年3月7-8日的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喷塑及固化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中限值标准。调漆、喷漆、流平、喷漆烘干、危废暂存间有组织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涉及表面涂装的工业-其他涉及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底漆、喷漆、补漆、烘干等”标准限值以及表2中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漆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相关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据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2日内,厂区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沸石分子筛、废过滤棉、油性漆渣、废包装桶、槽渣、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塑粉、污泥,收集后交由黄山市城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分类回收垃圾筒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气环境主要控制污染物为VOCs、NOx,水环境主要控制污染物为COD、氨氮。
据黄山市徽州区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2日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VOCs排放总量1.84224t/a,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VOCs2.329t/a;氮氧化物仅3月8日DA003排气筒第一次监测检出,因此推算NOx排放总量0.00336t/a;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NOx0.389t/a,本项目COD排放总量0.045506t/a,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COD1.624t/a;氨氮排放总量0.007748t/a,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氨氮0.065t/a。
五、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附件:《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铝材喷涂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黄山市徽州区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萨洛凯喷涂有限公司铝材喷涂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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