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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谷山至石川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5-05-2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谷山至石川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24日。2025年5月26日,黄山市徽州区水利局根据《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谷山至石川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呈坎镇和西溪南镇,项目总投资3860万元,项目主要为河流综合治理,主要治理工程内容包括堤岸建设、清淤疏浚工程、维修堰坝3座,以及下河阜头工程,河流总长度8.71km。清淤清障工程为清淤疏浚工程范围为昌堨村至石川村段内存在严重淤积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清淤疏浚总方量约为16.5万m3;新建护岸护脚及维修护脚总长度为1.005km,分布于治理河段两岸;在治理范围维修加固堰坝3座;下河阜头工程有5处。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6月1日获得黄山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谷山至石川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徽发改投资〔2023〕49号)。
2024年7月委托黄山华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4年8月23日取得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黄山市徽州区水利局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谷山至石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024年8月开始动工建设,2025年2月底建设完成。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860万元,环保投资203.64万元,占比5.2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谷山至石川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区域及环境影响区域。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施工期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水泥建筑物养护废水、机械冲洗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村落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做农肥使用;养护废水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用于施工砂石拌和或者洒水抑尘;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用于施工砂石拌和或者洒水抑尘。
(二)废气
(1)扬尘:为减小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的影响,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同时,由于施工扬尘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施工过程中做到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从而缩短施工扬尘的影响时间。
(2)汽车尾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及对进出场地的车辆的管理,尽量减少汽车怠速行驶;禁止汽车长时间发动停留,减少车辆在进出场地时多次启动;提升燃油品质,尽量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油或柴油。
(3)恶臭气体:清淤污泥在干化厂(临时堆土区)干化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臭气的逸散。
(三)噪声
本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通过选用低噪声、运行良好的施工机械,防止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隔油池油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土方弃渣。
①员工生活垃圾
员工日常生活会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②建筑垃圾
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主要为施工废料,钢材边角料、木材下脚料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
③施工土方弃渣
弃渣包括开挖未回填部分的土石方以及清淤产生的淤泥(干化后运至弃渣场)运送至徽州区城投公司指定地点,弃土后期由城投统一规划调配利用。根据底泥环境现状质量监测数据,底泥未受到重金属污染,故本工程弃土可用于后期城投公司统一调配利用。
④隔油池油渣
隔油池油渣暂存于危废专用桶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保护
(1)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施工期河道整治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前必须填筑好施工围堰,施工阶段必须做好水体保护措施。施工沿线靠河一侧必须设置连续挡墙,避免废水、废渣排入河道。建设单位自身要加大水生生物养护和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水生生物保护制度,强化管理,积极配合当地环保、渔政机构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尤其是施工方应该对加强自我宣传。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施工时间,水上施工应避免昼夜连续作业,尽量降低水下作业噪声。在施工区设置防护网,噪音源周边尽可能安装防噪音设备,降低工程噪音对鱼类群落的影响。禁止施工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有害的施工材料尤其是粉尘类材料的堆放要远离水体;降低对渠道水质和水生生物的影响。
(2)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初步设计阶段确定项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后,对于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要求在结束后及时清理剩余材料,可以先种植一些浅根性草本植物进行先期绿化,然后复耕,也可以清除硬化表层,复填其它疏松土壤,然后再复耕。应注意在复耕土壤上增施肥料,可以加快植被恢复。施工挖掘的表土保存回用于植被栽植。同时,应选择乡土物种种植绿化,并保证成活率和正常发育。
四、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运行期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
五、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工程运行期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没有相关环保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工程运行后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水环境影响
验收调查期间,河道水质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氨氮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0)Ⅲ类标准。总体上本工程施工未对丰乐河谷山至石川段河流水质产生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表明,项目施工期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要求,施工未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监测表明,声环境质量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未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隔油池油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土方弃渣。
均得到合理处置,未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五)生态环境影响
水生生物与陆生生态:
施工期与运行期相比,浮游植物物种组成、密度、生物量及多样性指数、浮游动物多样性及底栖动物多样性等均未发生明显变化。总体而言,工程对区域水生生态和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对陆生生态无影响。
七、验收结论
本工程针对不同时段的环境影响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落实了工程设计、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生态保护要求。验收相关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本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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