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生丰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植酸界膜剂系列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7月16日-2025年8月13日。2025年7月15日,黄山生丰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黄山生丰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植酸界膜剂系列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生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永安路1号,建设新材料植酸界膜剂系列产品项目,主要生产生物植酸(其中液体植酸:137.5t/a,固体植酸钠:137.5t/a,)275吨/年、铁系界膜剂1200吨/年、合金系界膜剂1200吨/年和植酸清洗界膜剂1325吨/年(界膜剂生产所需710吨/年的合成植酸为中间产品,全部自用不外售)。项目年工作约275天,其中丙类车间每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乙类车间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项目建设内容为:①1栋乙类车间(1F)和1栋丙类车间(1F),其中乙类车间设置2条合成植酸生产线、4条铁系界膜剂生产线、4条合金系界膜剂生产线和4条植酸清洗界膜剂生产线;丙类车间设置1条生物植酸生产线。②1栋甲类仓库和1栋丙类仓库,其中丙类仓库(原料库一)西南侧主要用作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原材料和合金系界膜剂、铁系界膜剂等成品的存放,东北侧主要用作植酸钙原材料和生物植酸、合成植酸、植酸清洗界膜剂等成品的存放;甲类仓库(原料库二)西南侧主要用作硝酸钠、亚硝酸钠、硅烷偶联剂、乙二醇单丁醚和五氧化二磷等原辅料的存放,东北侧主要用作危险废物的暂存。③乙类车间新建2套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1套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和1套二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丙类车间新建1套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和1套二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罐区新建1套一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新建1套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④厂区新建1套废水处理设施。厂区同时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6月15日,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受黄山生丰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黄山生丰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植酸界膜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于同年12月13日获得了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山生丰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植酸界膜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黄环函〔2022〕137号)。2024年6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004MA8NT2A0X6001V,有效期:2024-06-24至2029-06-23。
(三)投资情况
黄山生丰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植酸界膜剂系列产品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1栋乙类车间(1F)、1栋丙类车间(1F)、1栋甲类仓库(1F)、1栋丙类仓库(1F)、1个丁类罐区、1栋质检楼(4F,地上3层、地下1层)、1栋生产辅助用房(3F),丙类车间设置1条生物植酸生产线,乙类车间设置2条合成植酸生产线、4条铁系界膜剂生产线、4条合金系界膜剂生产线和4条植酸清洗界膜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0吨植酸和界膜剂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其中生物植酸275t/a(含液体植酸137.5t/a、固体植酸钠137.5t/a)、铁系界膜剂1200t/a、合金系界膜剂1200t/a、植酸清洗界膜剂1325t/a(界膜剂生产所需的合成植酸为企业生产的中间产品,用量约710吨/年,全部自用不外售)。环保设备主要有布袋除尘设备2套、二级碱喷淋2套、一级碱喷淋1套、活性炭吸附设施3套、污水预处理系统1套,同时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固废处置、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设备的调整,如下:
表1 项目设备变动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内容 |
环评提出 |
实际情况 |
备注 |
|
数量 |
型号 |
数量 |
型号 |
|
1 |
真空计量罐
(丙类车间) |
1 |
0.5m3 |
2 |
0.5m3 |
新增1个0.5m3真空计量罐,总储存能力未增大30%及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 |
|
2 |
结晶机
(丙类车间) |
2 |
2m3 |
3 |
1m3 |
总容积小于环评设计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
3 |
板框压滤机
(丙类车间) |
4 |
压滤面积5m2 |
5 |
压滤面积5m2 |
增加1台辅助设备,不增加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
|
4 |
卧式储罐
(丙类车间) |
16 |
5m3 |
16 |
5m3 |
16个卧式更改为15个卧式,1个立式,总储存能力不变 |
|
5 |
全密闭螺杆输送机(丙类车间) |
1 |
3t/h |
0 |
/ |
全密闭螺杆输送机提升为真空上料系统,有效减少粉尘污染,不属于重大变动 |
|
真空上料系统(丙类车间) |
0 |
/ |
1 |
5.5kw |
|
6 |
纯水大储罐
(乙类车间) |
1 |
10m3 |
2 |
5m3 |
现为2个5m2储罐,总储存能力未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
|
7 |
模温机
(乙类车间) |
0 |
/ |
1 |
/ |
用于温度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综上表,本项目只涉及设备的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丙类车间产生的投料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局部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配酸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以上废气一并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乙类车间合成植酸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包装粉尘和拆包称量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合成植酸、铁系界膜剂、合金系界膜剂和植酸清洗界膜剂生产线投料、反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单级活性炭处理,以上废气一并经过二级碱喷淋塔+除雾+单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3)罐区盐酸和硫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和硫酸雾经套管收集和1套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4)危废库挥发的有机废气经危废库整体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物植酸生产废水、合成植酸废气冷凝水、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循环冷却水、碱喷淋废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全厂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物植酸废水经化学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进入调节池调节,满足园区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一级B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徽州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进入丰乐河。本项目配套完整的污水收集管网、雨水收集管网,可以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包括:废脱色活性炭、废气处理活性炭、废交换树脂及滤膜、危化品内包装袋、破损的废包装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乙类车间)、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桶、废机油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后交由黄山市城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包括:不溶杂质、一般废包装袋、废布袋(丙类车间),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其中不溶杂质通过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废包装袋和废布袋(丙类车间)外售废品回收站。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理处置。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五)土壤、地下水
按照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是否能及时被发现和处理的原则,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针对本项目特点,与本项目有关的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乙类车间、丙类车间、甲类仓库(原料库二)、乙类仓库(原料库一)、罐区、调节池、化学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新空桶棚区、装卸泵区、机修间(生产辅助用房2层)、危废暂存间、导流沟及污水管网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一般固废暂存间、消防水池、消防泵房、装卸场地(泵区除外)、化粪池等;其它为非污染防治区,确保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不产生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事故状况下需要收集的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初期雨水,企业建设1座250m
3初期雨水池,建设1座700m
3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可以满足项目事故状况的废水临时储存需要。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废水分批次将事故池排放的废水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并入污水处理厂总排口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罐区设置围堰、罐区及生产设备管线设置泄漏报警装置、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等。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项目在建立完善的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基础上,且落实相应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后期加强应急演练后,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状况下的不利环境影响。
本项目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进行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满足环评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七)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以规范化建设,废水预留监测点位和设置标识牌,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和标识牌,废气排放口设置检测孔位、监测平台和标识牌,同时本项目已在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COD、氨氮和总磷在线监测设备。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我单位委托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7-28日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污水处理设施对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处理效率分别为91.56%和79.53%,达到处理设施预期处理效果。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一级B标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目前存在检测方法的废气中污染物均已检测,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硫酸雾、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以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限值。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可知,厂界东南和西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北和东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达标排放。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推荐计算公式可知,本项目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COD 1.8123t/a,小于许可排放量27.96t/a(30000mg/L);氨氮0.1878t/a,小于许可排放量0.94t/a(100mg/L);DA002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非甲烷总烃0.0105t/a,小于许可排放量0.011t/a(因项目颗粒物检测方法采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修改单,检测结果未检出(<20mg/m
3),故本次评价不做核算)。
综上所述,废水、废气中污染物总量均达标排放。
五、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物植酸生产废水、合成植酸废气冷凝水、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循环冷却水、碱喷淋废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全厂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物植酸废水经化学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进入调节池调节,满足园区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一级B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徽州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进入丰乐河。本项目配套完整的污水收集管网、雨水收集管网,可以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二)废气
(1)丙类车间产生的投料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局部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配酸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以上废气一并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2)乙类车间合成植酸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包装粉尘和拆包称量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合成植酸、铁系界膜剂、合金系界膜剂和植酸清洗界膜剂生产线投料、反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单级活性炭处理,以上废气一并经过二级碱喷淋塔+除雾+单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3)罐区盐酸和硫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和硫酸雾经套管收集和1套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4)危废库挥发的有机废气经危废库整体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包括:废脱色活性炭、废气处理活性炭、废交换树脂及滤膜、危化品内包装袋、破损的废包装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乙类车间)、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桶、废机油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后交由黄山市城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包括:不溶杂质、一般废包装袋、废布袋(丙类车间),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其中不溶杂质通过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废包装袋和废布袋(丙类车间)外售废品回收站。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理处置。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五)土壤、地下水
按照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是否能及时被发现和处理的原则,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针对本项目特点,与本项目有关的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乙类车间、丙类车间、甲类仓库(原料库二)、乙类仓库(原料库一)、罐区、调节池、化学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新空桶棚区、装卸泵区、机修间(生产辅助用房2层)、危废暂存间、导流沟及污水管网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一般固废暂存间、消防水池、消防泵房、装卸场地(泵区除外)、化粪池等;其它为非污染防治区,确保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不产生影响。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环境防护距离
经实地勘察,项目西北侧厂界外30m、东北厂界41m、东南厂界外86m、西南厂界86m为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等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本项目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应急演练;
3、强化危废台账记录和管理;
4、进一步完善文本,补充相关附图附件,全文勘误
http://www.huazehb.com/uploads/soft/250722/2_09303747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