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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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现阶段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7.9%。实际建设1幢标准化生产厂房(1F),建筑面积约4000m
2,其中包括1幢封闭式搅拌楼、仓库、砂石堆放间等,搅拌楼内放置搅拌机、水泥筒库、粉煤灰筒库、添加剂罐,设置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综合办公区,占地面积1000m
2,其中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值班室、实验室(混凝土室)、配电房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现阶段产能为年产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本次验收时生产产能为年产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主体工程:标准化生产厂房1幢(包括搅拌楼、仓库、砂石堆放间等);辅助工程:综合办公区(包括办公楼、宿舍楼等),辅助用房(包括配电房、门卫室等);储运工程:库区(原料及成品堆放区);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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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祥运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歙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9日以歙环字[2018]147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19年4月10日,黄山祥运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2017]4号),我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布局、规模、污染物处理与排放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方案,我公司于2019年4月26、27日开展了现场采样、监测及调查,根据监测及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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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情况
黄山祥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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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产能5万立方米/年;主体工程:标准化生产厂房1幢(包括搅拌楼、仓库、砂石堆放间等);辅助工程:综合办公区(包括办公楼、宿舍楼等),辅助用房(包括配电房、门卫室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及洒水降尘。由于歙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区(歙县北岸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还未建设完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肥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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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据产品生产的特点及工艺流程,项目废气主要为各个工段产生的粉尘,具体情况如下。
(1)粉料(水泥、粉煤灰)立式筒库进料粉尘
项目现阶段外购的水泥、粉煤灰由粉状物料专用运输罐车运输至厂内,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立式筒库,筒库内会产生进料粉尘。项目现阶段2个水泥筒库共用一套脉冲除尘装置,2个粉煤灰筒库共用一套脉冲除尘装置。
(2)中途缸和搅拌机投料粉尘
砂料(砂石、砂子)经计量系统计量后通过斜传送带输送至中途缸中;粉料(水泥、粉煤灰)经计量系统计量后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中途缸中,然后砂料和粉料在中途缸中直接进入搅拌机内。此工段会产生投料粉尘,项目现阶段中途缸和搅拌机共用一套脉冲除尘装置。
(3)砂料装卸、堆放、输送产生的扬尘
项目现阶段所用的砂料由卡车运送至砂石堆放间内,然后由铲车输送至料斗中,在砂料装卸及铲车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现阶段砂石堆放间设置挡墙及加盖顶棚,基本处于全封闭状态,并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无组织排放粉尘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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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泵机等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以及铲车、泥罐车等大型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方式减少噪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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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沉淀池沉沙及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沙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每月清理一次,生活垃圾经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结合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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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措施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排放。项目现阶段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6.42mg/m
3,8.68mg/m
3,8.38mg/m
3;排放速率分别为5.51×10
-3kg/h,5.96×10
-2kg/h,5.62×10
-2kg/h;排放量为0.0132t/a,0.00141t/a,0.00834t/a。
2、废水治理措施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营期排放的生活废水中pH、SS、COD、动植物油四项指标2天的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项目现阶段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肥田。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位于车间内,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厂界内均采取绿化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采取以上措施,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沉淀池沉沙及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沙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每月清理一次,生活垃圾经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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