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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镇湄川来龙山矿石用灰岩矿10万立方米/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0-09-22
 桂林镇湄川来龙山石用灰岩矿10万立方米/年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6月21日,根据《桂林镇湄川来龙山石用灰岩矿10万立方米/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公示时间: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29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矿区位于歙县县城13°方向11.2公里处,距桂林镇政府约10公里,行政区划属歙县桂林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27′33″,北纬29°58′09″,矿区面积0.1032km2,开采标高+225m~+170m。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全县非煤矿山监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38号精神,歙县桂林湄川来龙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歙县地区将来保留的三家普通建筑石料矿山之一,具备10万m3/a的开采能力。
本项目的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和生态防治措施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6月26日,黄山市歙县生态分局(原黄山市歙县环保局)下发了歙县来龙山矿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对矿山开采的环评手续进行完善。2018年3月15日,歙县来龙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歙县桂林湄川来龙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万立方米/年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18日通过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原黄山市歙县环保局),审批文号:歙环字 [2018]158号。项目主体工程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矿区进入调试阶段。
3、投资情况
歙县来龙山矿业有限公司桂林镇湄川来龙山石用灰岩矿10万立方米/年技改项目目前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130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歙县桂林湄川来龙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万立方米/年技改工程项目,包括本项目开采区和工业场地。
二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
项目矿山冲刷雨水,需经导流沟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9-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放。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凿岩工序产生的粉尘,爆破过程产生的粉尘,临时排土场扬尘,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扬尘,成品堆场产生的扬尘,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风力扬尘以及汽车尾气。
(1)爆破粉尘,委托专业爆破单位进行爆破,爆破前对爆破区域进行洒水,爆破后对产生的尘雾洒水降尘,通过洒水措施,有效降低爆破粉尘产生量。(2)凿岩粉尘,采用凿岩机钻孔时,钻头撞击岩石产生粉尘,矿区钻孔采用干式配套收尘装置的凿岩潜孔钻机可以有效的减少扬尘的产生,采用干式钻孔大部分粉尘能收集起来,少量排放。(3)临时排土场扬尘,本项目对新堆放的表土进行遮盖,经压实的表土播撒草籽,时排土场周边种植刺槐、早园竹等林灌木,防风防粉尘扩散,不定期对表土进行洒水,有效降低风尘产生量。(4)破碎线扬尘项目工业场地粉尘主要为矿石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本项目设有封闭的破碎机房,破碎后的矿石经过密封的输送带,送至堆场。在产尘点设置密闭罩,同时进行抽风,含尘废气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由一根15m排气筒外排放。每条皮带输送机和卸料口、出料口、落料口上安装一台喷雾除尘器,进行湿法除尘,喷嘴沿皮带布置,减少逸散粉尘,(5)指派专人专车,负责对矿区道路洒水。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分布在加工场地,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振筛机、空压机。风机等。破碎、振筛设备位于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增加减震基础等措施降低噪音。运输车辆主要噪声源是挖掘机、铲车等车辆以及运输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产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土、废石和生活垃圾以及破碎及筛分收集粉尘。开采区产生的废石用于道路铺设;开采区玻璃的表土堆放在临时排土场;矿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堆放在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
在采矿区和加工区设置排水沟,冲刷雨水通过排水沟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矿区、加工区抑尘、绿化用水,未利用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矿区凹陷处采用已剥离的表土进行生态恢复,边开垦边恢复。禁止开采区根据其土壤特性进行复垦,矿区已制定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生态恢复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落实。
三、、 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结合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及验收调查情况,调查结果表明:
1、生态环境调查结论
矿区已设置截排水沟,按照环评文件要求修建雨水收集池兼沉淀池使用,收集矿区雨水。对采矿区凹陷处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采取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后对周围生态影响较小。
2. 环境空气调查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加工场破碎生产线设置1套除尘装置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值120mg/m3,排气筒高度均满足15m的要求,石料加工生产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 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矿区北侧小溪上、下游设置取样点,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矿北小溪上下游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项目冲刷雨水经沉淀后对矿北小溪水质影响较小。
4. 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运营期加工区厂界外1m和采矿区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值要求。矿区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在较小。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调查结论
本项目产生废石用去道路铺设;剥离的表土用于采矿区凹陷处生态恢复,多余玻璃的表土堆放在排土场用于闭矿期复垦;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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