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昊宇机电年产10亿只固定电阻器和机械密封件100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文本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1-10-12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昊宇机电年产10亿只固定电阻器和机械密封件100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监测报告表》
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9月6日-2021年10月12日。
黄山昊宇年产10亿只固定电阻器和机械密封件100吨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3日,黄山昊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10亿只固定电阻器和机械密封件100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昊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为新建项目,工程组成主要为主体工程:1#、2#车间为生产车间;辅助工程:综合办公楼;储运工程:成品仓库;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噪声防治、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废气治理。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6亿只固定电阻器和机械密封件67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市昊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合肥颖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1月25日以歙环字[2020]124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2020年5月竣工。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项目进行调试,2021年7月,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及违法记录。
(三)投资情况
黄山昊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预计投资为1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5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4%,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其中废气治理措施36万元,废水治理措施23万元,噪声治理措施5万元,固废治理措施6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4%。
(四)验收范围
项目为阶段性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6亿只固定电阻器和机械密封件67吨。项目验收范围为:1#车间,建筑面积2700m2,2#车间,建筑面积1080m2;综合办公楼,占地486m2,用于办公、商务接待和产品研发等;成品仓库,1#、2#车间分别划出200m2、100m2用于存放原料和成品;废气处理设施包括:布袋除尘器、旋风+布袋除尘器、催化+活性炭吸附、油烟净化器;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化粪池、隔油池、混凝沉淀池;固废处理设施包括危废暂存间(15m2)、一般固废暂存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与环评不一致的地方:
(1)环评规划建设3间厂房,实际建设2间厂房,3#厂房暂未建设。
(2)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定期外排。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办公用水、食堂用水、工艺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工艺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混凝沉淀池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定期外排。预处理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歙县污水处理厂站进一步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废气产生的途径如下:①;②碰焊过程产生少量烟尘;③密闭涂胶过程产生有机废气;④微粉球磨工序投料过程产生少量粉尘;⑤喷雾造粒过程产生的干燥粉尘和放料粉尘;⑥混料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和放料粉尘;⑦干压成型过程产生少量粉尘;⑧真空固化过程产生少量废气;⑨食堂油烟。
处理措施如下:刻值过程产生少量粉尘自然沉降,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碰焊过程产生少量烟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涂装工序废气收集后汇同真空固化废气进入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微粉球磨投料工序、混料机投料放料工序、干压工序产生的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雾造粒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中相关标准排放。
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北侧厂界外50m范围、西侧厂界外50m范围、南侧厂界外50m范围、东侧厂界外50m范围,在此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器生产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和建筑隔声等方式减少噪声的影响,使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沉淀底泥、电阻棒刻值、金属边角料、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原料包装袋/桶、除尘器粉尘、胶桶/分散剂包装桶、空机油桶、费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厂区分类收集后交由歙县环卫部门处理;无毒害包装物、金属边角料回收后外售;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空胶桶、空机油桶、分散剂桶、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库,交由马鞍山澳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进入隔油池预处理,磨床废水、抛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进入混凝池预处理,预处理的废水汇同循环冷却水排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歙县污水处理厂站进一步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涂装工序废气收集后汇同真空固化废气进入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微粉球磨投料工序、喷雾造粒放料工序、混料机投料放料工序、干压工序产生的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雾造粒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中相关标准排放。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采用至于室内、增加减震垫,室外增加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监测期间,碎屑、沉淀底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毒害包装物、金属边角料回收后外售;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空胶桶、空机油桶、分散剂桶、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库,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做无害化处理。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于废水排放口设置污水排放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排放废水中pH的最大为7.6,COD的最大浓度为67mg/L,SS的最大浓度为121mg/L,动植物油的最大浓度为0.26mg/L,氨氮最大浓度为1.23mg/L,总磷最大浓度为0.37mg/L、BOD最大浓度为16.5mg/L。项目排放的污水中pH、COD、SS、氨氮、总磷、BOD5、动植物油共7项指标2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于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及食堂油烟排放口设置废气排放检测点位,厂界设置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4mg/m3、0.069mg/m3、2.99mg/m3,小于《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70mg/m3、120mg/m3的排放限值,达标排放。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416mg/m3,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2000(无量纲)。食堂油烟实际浓度的最大值为1.7mg/m3,小于食堂油烟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餐饮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浓度限值2.0mg/m3。
厂界无组织废气包括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氧浓度,最大浓度分别为0.381mg/m³、未检出、1.47mg/m3、17mg/m3,小于《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浓度限值1.0mg/m³、1.2mg/m³、4.0mg/m³、20(无量纲),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危险废物包括:原料包装袋/桶、空机油桶、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验收期间暂未产生,产生后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沉淀底泥产生量分别为0.005t、0.005t,碎屑产生量分别为3kg、3kg,金属边角料产生量分别为0.001t、0.001t,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原料包装袋/桶产生量分别为0.005t、0.0048t,暂存于危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0.04t、0.04t,厂区分类收集后交由歙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粉尘产生量分别为0.0142t、0.0143t,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和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只许可排放浓度,不许可排放量,项目环评批复未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1#车间、2#车间和宿舍楼已建成,3#车间未建,施工期主要对已建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土建内容较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设备调试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在厂区,委托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梳理该公司相关环保手续的履行情况及验收背景,细化本次验收范围及验收内容;
2、补充细化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等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环评批复及国家最新政策、标准等文件中相关要求的对照,说明变动情况,重点关注污染防治设施的落实情况;
3、进一步加强相关监测数据的梳理与分析;
4、进一步完善文本,补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车间现状等相关附图;
5、进一步加强车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好废水、废气等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危废的暂存与处置管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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