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 黄山徽投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歙县徽投鸿瑞砂石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20日。2022年9月17日,黄山徽投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歙县徽投鸿瑞砂石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徽投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歙县徽投鸿瑞砂石生产基地项目位于歙县桂林镇片川,项目实际投资10000万元,新建综合楼1栋(3F)、食堂宿舍楼2栋(3F)、机制砂原料库1栋、机制砂加工车间1栋、机制砂成品库1栋、门卫附属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砂石生产线,实现年产砂石60万吨,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054.00 ㎡(约合60.08 亩),总建筑面积为23698.00㎡。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年3月委托黄山华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黄山徽投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歙县徽投鸿瑞砂石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月经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歙县徽投鸿瑞砂石生产基地项目”,审批文号为:歙环字[2020]65号,企业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5月进入竣工调试并着手开展验收工作,我公司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2年6月24日至25日对厂区内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出具了《黄山徽投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歙县徽投鸿瑞砂石生产基地项目》的检测报告,2022年5月25日黄山徽投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91341021MA2T74B73N001W,2022年6月编制完成了《黄山徽投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歙县徽投鸿瑞砂石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2021年5月,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我司启动自主验收程序,通过项目自查,确定验收范围及内容。我司在详细排查项目工程建设、污染物产排污环节、环保措施落实等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黄山徽投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歙县徽投鸿瑞砂石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相关环保批复文件,编制《黄山徽投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歙县徽投鸿瑞砂石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25日,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在完成上述验收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的基础上,我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自主编制完成了本验收监测报告,并对该报告的内容及结论负责。
(三)投资情况
黄山徽投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歙县徽投鸿瑞砂石生产基地项目环保实际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其中废水治理措施70万元,废气治理措施30万元,噪声治理措施20万元,固废治理措施0.5万,绿化及生态措施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验收,验收的范围:1、产品规模:年产60万吨机制砂;2、工程建设: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门卫、辅助区;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等;储运工程:仓库;环保工程:相关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阶段验收,项目为新建项目,验收范围为:1栋生产车间,1栋原料库,1栋成品仓,1栋综合楼,2栋宿舍楼。
本项目变动情况为:厂区内1栋原料库尚未建设,食堂尚未建设,原有工艺筛分改为湿式筛分,筛分后制砂过程中含水率较大,无粉尘产生,制砂过程无需进行粉尘收集,企业为降低粉尘的产生量,且于粗破工序设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后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排口排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粗破工序、中破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处置。厂区设有喷淋降低物料运输及卸料过程中产生粉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环保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85~90dB(A)之间,噪声源设备在采取消声减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且置于室内。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可以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污泥、不合格品、废矿物油、废矿物油空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交由黄山市徽投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利用,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空桶属于危废,收集后置于危废间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已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根据环境风险物质及风险源已配备应急物资,建立了健全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项目于2022年9月编制完成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完成。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实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大气环境
粗破工序、中破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处置,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颗粒物的排放最大浓度为48mg/m
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28148mg/m
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气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不大。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 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满足环评及批复中要求。
(2)水环境
项目运行期间废水主要是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经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至歙县污水处理。据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2日内,pH值在7.1~7.4范围之间,排放废水COD平均浓度为55.875mg/L,氨氮排放平均浓度为44.475mg/L,SS排放平均浓度为26.255mg/L,BOD
5排放平均浓度为12.6125mg/L,动植物油类排放平均浓度为0.2175mg/L,总磷排放平均浓度为2.8925mg/L。项目排放的污水中pH、SS、COD、NH
3-N、动植物油类、总磷共7项指标2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及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达标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污泥、不合格品、废矿物油、废矿物油空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交由黄山市徽投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利用,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空桶属于危废,收集后置于危废间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综上,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及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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