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电动车用离合器总成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0-11-19
2020年9月26日,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摩托车、电动车用离合器总成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公示时间:2020.10.10-2020.11.6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电动车用离合器总成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现阶段)位于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三期振兴路西侧,性质为新建项目,产品及规模分别为年产100万套摩托车用离合器总成、年产100万套电动车离合器总成,工程组成主要为新建1#、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12000m2,新建仓库及办公楼等附属建筑物,建筑面积约为4000m2。项目现阶段已建成1#、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12000m2,仓库及办公楼暂未建设,现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100万套摩托车用离合器总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电动车用离合器总成及零部件建设项目于2018年8月委托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徽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7日以徽环函字[2018]82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2020年5月竣工,项目于2020年5月26日进行排污登记并取得排污登记回执。2020年5月至8月期间项目进行调试,2020年8月,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对项目进行现阶段验收。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及违法记录。
(三)投资情况
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电动车用离合器总成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环评预计投资为6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2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项目(现阶段)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其中废水治理措施10万元,废气治理措施81万元,噪声治理措施21万元,固废治理措施8万,绿化措施1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6%。
(四)验收范围
项目为现阶段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摩托车用离合器总成100万套,辅助工程中办公楼、成品仓库及电动车离合器总成生产相关设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现阶段验收范围为:1#生产车间,钢构,建筑面积5670m2,主要用于摩擦片生产;2#生产车间,钢构,建筑面积5670m2,主要用于离合器总成装配、门卫间,1层砖混结构,占地面积36m2;噪声处理设施隔音墙;废气处理设施高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设施、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袋式除尘器等;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占地15m2。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现阶段变动主要为项目成品仓库及办公楼未建,项目现阶段产能暂未达到环评设计产能,故而暂未建设成品仓库及办公楼。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变动,项目现阶段仅部分辅助工程未建,不属于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为化粪池,废水不回用,预处理后废水通过徽州区市政管网排往徽州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有组织排放废气有(1)铝锭熔化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颗粒物,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压铸脱模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2)浸胶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固化热处理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抛丸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4#);磨加工粉尘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5#).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主要噪声源为磨床、空压机、抛丸机、冲压机、环保风机等设施的运行噪声,项目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对建筑加装隔音墙,墙体玻璃采用中空玻璃等方式减少噪声的影响。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距本项目25m凌塘下。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固体废物种类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集尘灰、废钢丸、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废原料桶、废手套、抹布、废活性炭。验收监测期间金属边角料产生分别为120kg和130kg,回用于项目生产,集尘灰及废钢丸暂未产生,生活垃圾产生42kg和45kg,分类收集后交由徽州区环卫部门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液压油、废原料桶、废手套、抹布、废活性炭暂未产生。
企业已与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厂区内已建规范化危废仓库(15m2),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达到运输量后交由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主要为机械加工生产类项目,无需采取化学生产类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生产车间经混凝土浇筑,采取一般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与裙角进行防渗处理。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实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治理设施为化粪池,满足环评及批复中建设要求建立。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铝锭熔化废气治理设施为耐高温布袋除尘器,未处理废气不具备监测条件,压铸脱模废气治理设施为活性炭吸附装置,未处理废气不具备监测条件,浸胶废气处理设施为活性炭吸附装置,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72%,热压固化废气处理设施为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74%,抛丸废气处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未处理废气无检测条件、磨加工废气处理设施为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88%,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敏感点凌堂下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于废水排放口设置污水排放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污水排放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中要求限值,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于熔化压铸废气排放口、浸胶废气排放口、热压热处理废气排放口、抛丸废气排放口、磨加工废气排放口设置废气排放检测点位,厂界设置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敏感点凌堂下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达标处理。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现阶段VOCs排放总量计算结果为0.206t/a,烟(粉)尘排放总量计算结果为0.579t/a,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VOCs0.548t/a,烟(粉)尘0.667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现阶段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丰乐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及周围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设备隔音降噪管理,做到噪声稳定排放。
2、安排专人负责厂区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加大对环保设施维护的频率。
3、对各项处理设施加强管理和人员培训,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维护巡视制度,完善运行维护记录,保证稳定达标排放。
4、以清洁生产原则为指导思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