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
《黄山榆皓电子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高频电感变压器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8月17日-2021年9月13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榆皓电子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于歙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孵化基地内建设年产800万只高频电感变压器项目,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租用歙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孵化基地内7号厂房二楼作为生产车间。项目总占地面积2363平方米,购置绕线机、包胶机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现阶段产能为年产400万只高频电感变压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榆皓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在歙县经济开发区投资2000万元建设年产800万只高频电感变压器项目,黄山榆皓电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委托合肥颖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黄山榆皓电子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高频电感变压器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2月以歙环字[2020]135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我公司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7 月6日至7日对厂区内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出具了《 黄山榆皓电子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高频电感变压器项目(现阶段)》的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黄山榆皓电子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高频电感变压器项目(现阶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黄山榆皓电子有限公司 年产800万只高频电感变压器项目(现阶段)环评预计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5%(其中废气治理措施24万元,噪声治理措施1万元,固废治理措施5万)。
(四)验收范围
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400万只高频电感变压器。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员工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练江。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焊锡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浸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项目未收集到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项目(现阶段)焊锡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项目(现阶段)浸漆时产生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箱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厂房内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设备在采取消声减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且置于室内。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可以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本项目(现阶段)运营期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和废胶带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有分类回收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绝缘漆空桶和废活性炭在厂区内危废仓库暂存后统一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生产车间经混凝土浇筑,采取一般防渗,危废仓库采取重点防渗。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项目不需设置在线监测。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现阶段)排放的污水中pH、BOD
5、COD、NH
3-N、动植物油共5项指标2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现阶段)焊锡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现阶段)浸漆时产生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现阶段)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15m。厂界下风向监测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锡及其化合物浓度限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厂界噪声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现阶段)运营期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和废胶带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有分类回收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绝缘漆空桶和废活性炭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统一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综上,项目(现阶段)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据废水监测结果,项目(现阶段)排放的污水中pH、BOD
5、COD、NH
3-N、动植物油共5项指标2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预处理后排放废水pH的范围在7.1~7.3之间,COD的平均浓度为150.88mg/L,BOD
5平均排放浓度为44.78mg/L;氨氮平均排放浓度为19mg/L,动植物油平均排放浓度为2.6mg/L。
2、废气
在项目浸漆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箱)处理后排气筒上设一采样点,检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在焊锡废气处理设施(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排气筒上设一采样点,检测因子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监测结果表明,浸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3.76mg/m
3,二甲苯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0.639mg/m
3,焊锡废气中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 2.13mg/m
3,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 27mg/m
3,项目(现阶段)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15m。在项目厂界上风向设一个点,下风向设三个点,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锡及其化合物,厂界下风向监测点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278mg/m
3,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值1.24mg/m
3,二甲苯和锡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厂界下风向监测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锡及其化合物浓度限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现阶段)运营期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和废胶带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有分类回收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绝缘漆空桶和废活性炭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统一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综上,项目(现阶段)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未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及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梳理依托单位的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补充细化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等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复等文件中相关要求的对照,重点关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落实情况;
3、进一步梳理相关检测数据,并加强数据的分析;
4、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规范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与处置,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