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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涂料搬迁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1-09-3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涂料搬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8月29日-2021年9月26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505万元位于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虎亭支路北侧建设年产2000吨高性能涂料搬迁改造项目,项目建设性质为迁建项目。项目包括1栋生产车间(2F)、1栋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拟建设高性能涂料生产线6条,形成年产2000吨高性能涂料的能力。项目总建筑面积3331.6㎡,总占地面积3331㎡。项目年生产高性能涂料20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对“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涂料搬迁改造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委托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16年11月以徽环建函[2016]169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19年8月,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为3条高性能涂料生产线,年生产高性能涂料1200吨。
2021年06月01日,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年产2000吨高性能涂料搬迁改造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2017]4号),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01日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布局、规模、污染物处理与排放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方案,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6月05日开展了现场采样、监测及调查,根据监测及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涂料搬迁改造项目环保实际投资为1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其中废水治理措施12万元,废气治理措施27.2万元,噪声治理措施3万元,固废治理措施2.8万,其他措施35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31%。
(四)验收范围
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验收的规模为年生产高性能涂料2000吨生产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年产2000吨高性能涂料,项目产品种类、建设内容、主要原辅料和生产工艺与环评报告内容相符,项目排气筒相比于环评进行了优化,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挤出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置换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BOD5、TP、动植物油,循环冷却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会同沉淀池处理后废水一起排放,达到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A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共同送往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往徽州区污水处理厂,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备料、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挤出产生的废气。备料工序设置集气罩,利用引风机和管道将室内的粉尘抽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2台研磨机ACM磨机组配套脉冲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粉尘回用生产,处理后尾气粉尘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4台研磨机ACM磨机组配套脉冲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粉尘回用生产,处理后尾气粉尘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挤出机挤出产生的气体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3#)高空排放。项目未收集到的粉尘和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厂房内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85~90dB(A)之间,噪声源设备在采取消声减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且置于室内。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可以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废弃原料外包装袋、员工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废弃原料外包装袋由黄山市徽州区新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外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化粪池污泥污泥、生活垃圾交由黄山市徽州区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含有毒有害化学品原料包装内袋(颜料包装袋,树脂袋)、包装物内残余原料、废活性炭,由厂区内收集后交由黄山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沉淀池底泥因暂未产生,待产生后与有资质单位签协议后处理。综上,本项目固废都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主要为高性能涂料,无需采取化学生产类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沉淀池等采取重点防渗。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实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循环冷却系统置换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会同沉淀池处理后废水一起排放,达到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A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送往双益污水处理厂。满足环评及批复中建设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在备料、研磨和挤出工序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处理前不具备采样条件,故不设监测点位,处理后的排气筒上各设置一个采样点,备料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6.3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研磨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7.6mg/m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相关标准,挤出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³,满足《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中的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为15m。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废弃原料外包装袋、员工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废弃原料外包装袋由黄山市徽州区新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外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交由黄山市徽州区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含有毒有害化学品原料包装内袋(颜料包装袋,树脂袋)、包装物内残余原料、废活性炭和沉淀池底泥,沉淀池底泥因暂未产生,待产生后与有资质单位签协议后处理,原料包装内袋(颜料包装袋,树脂袋)、包装物内残余原料、废活性炭由厂区内收集后交由黄山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综上,本项目固废都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于污水总排口设置污水排放监测点,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排放的污水中pH、BOD5、TP、COD、SS、氨氮、动植物油、色度共8项指标2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园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据废水监测结果,排放废水COD的平均浓度为14.375mg/L,SS平均浓度为49.375mg/L,BOD5的平均浓度为3.4875mg/L,TP的平均浓度为0.11875mg/L,氨氮平均浓度为0.5825mg/L,动植物油平均浓度为0.21375mg/L,色度倍数均小于2倍,小于环评批复中要求的50倍。项目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中要求限值,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在废气处理后的排气筒上设一个监测点位,备料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6.3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研磨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7.6mg/m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标准,挤出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³,满足《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的相关标准。
在项目厂界上风向设一个点,下风向设三个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颗粒浓度最大浓度为0.298mg/m³,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下风向最大浓度为1.36mg/m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相关标准。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达标处理。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未规定总量控制指标中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及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
、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梳理依托单位的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补充细化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等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复等文件中相关要求的对照,重点关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落实情况;
3、进一步梳理相关检测数据,并加强数据的分析;
4、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规范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与处置,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进一步完善文本,补充污染治理设施、废物暂存间、区域防渗图等相关附图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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